清政文〔2021〕71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赵丹 刘兵同志职务任免的
报 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提名:
赵丹同志任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免去刘兵同志的清丰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请予以审议。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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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