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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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部门:清丰县财政局(加盖公章) 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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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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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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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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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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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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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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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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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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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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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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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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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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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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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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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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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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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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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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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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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组织采购、供应商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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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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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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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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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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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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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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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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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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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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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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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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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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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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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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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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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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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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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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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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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填写会计凭证,保管会计资料和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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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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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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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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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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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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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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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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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第八十八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管理有关工作,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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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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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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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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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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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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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履行预决算公开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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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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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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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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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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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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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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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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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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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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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违规管理、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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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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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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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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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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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本地区一般债务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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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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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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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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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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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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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各单位数据,看各单位是否有新增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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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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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玄先鑫 电话:721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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